2008年2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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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经验
三键齐按奏响和谐音符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徐云丽

  今年春节,在瑞安经营手表店的平阳人吴某和家人过了一个团圆年。他感激地说:“多亏了瑞安检察院的刑事和解,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  近几年来,瑞安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,创新检察工作机制,做足了宽严相济的文章,也奏响了社会和谐的音符。

  刑事和解促进和谐
  平阳籍的吴某在瑞安仙降镇经营手表店,与在同一条街上同样经营手表店的郑某有生意上的竞争。2007年5月4日晚9时许,吴某认为郑某故意将其卖给客户的手表的进价说得很低,误导客户,于是跑到郑某店里去质问。
  几句言语不合,双方由口角发展为扭打。郑某被吴某打中左眼和头部,造成左眼视神经挫伤,后虽经积极治疗,但左眼视力仍为0.3,损伤程度属轻伤。
  瑞安检察院的检察官翻阅案卷后,认为这是一起轻微刑事案件,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同时,一并送达了自愿和解权利告知书,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自愿和解。最后,双方当事人经多次交涉,达成和解协议,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6000元。2008年2月2日,瑞安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,吴某得以和家人过了一个团圆年。
  对于一些轻伤害、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,瑞安检察院在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时,都会送上一份自愿和解权利告知书。据统计,2007年,该检察院共对81起案件发出自愿和解权利告知书,其中有43件案子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“通过和解的方式,更能够缓和矛盾,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”,一名检察官说。

  提前介入打击犯罪
  为了形成打击合力,2006年,瑞安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合下发了《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的有关规定》,明确界定十二类重大刑事案件,检察机关应当提前介入侦查,通过参与现场勘查、查阅证据材料、参加公安机关案情分析会等形式,熟悉案情,并从批捕、起诉的角度,提出案件定性、补足补强证据的意见和建议,供公安机关参考。
  震惊瑞安的“4·10”特大杀人分尸案正是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,得以快速办结。2007年4月10日上午,瑞安惊现十块人体尸块。经初步勘查分析系一起杀人分尸案件,受害者为成年的一男二女。案件发生后,公安部挂牌督办,浙江省、温州和瑞安三级公安机关也高度重视,成立了指挥部,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。
  瑞安检察院密切关注此案侦查情况,侦查监督部门更是派员提前介入。4月20日上午10时许,瑞安警方在河南省新密市刘寨乡第二中学门口抓获嫌疑人张洪涛。同日,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。4月29日,瑞安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张洪涛,同时,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打捞头颅、寻找凶器等四项建议,补强补足证据。
  从这项规定实施以来,瑞安市检察院共提前介入侦查59起案件,提出检察建议或意见96份,大大提高了侦查办案的水平和质量。同时,也提高了办案效率,使这些案件在短时间内侦破、逮捕、起诉以及审判,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,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。

  法律援助挽救少年
  惩治犯罪是检察官的职责,可每次接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,检察官们总是揪心地痛。据统计,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占瑞安检察院办理案件总数的11%,为此,2006年,瑞安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。
  贵州的小吴刚初中毕业就来到瑞安打工,由于年龄太小,只有16岁,一时找不到工作。于是,他与几个老乡合谋偷东西。2007年10月17日凌晨,小吴伙同杨某、陆某(均已判刑)窜至瑞安市桐浦乡坳头村缪某家,窃取缪某停放在一楼过道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,结果,在转移赃物时被巡逻人员抓获。经估价,被盗摩托车价值3534元。
 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认真审查了这起案件,发现小吴是由于陷入了生活困境,交友不善才走上了歪路,犯罪情节轻微,案发后悔罪态度也较好。于是,检察官联系上了小吴远在贵州的家人,在确定其能够帮助小吴好好改造的情况下,最终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。
 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瑞安检察院还建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主动向法律援助部门发出援助建议。在检察院的帮助下,2006年以来,共有1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了法律援助,占同期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31.5%。